十年前的“胡子案”执行掉了海宁法院与“老赖”打“持久战”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潘子菁
一个1万元的执行案件10年前执行过,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不得不中止执行。不久前,债权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的家属,案件立即恢复执行,并迅速执行到位。昨天记者从海宁市人民法院获悉,该院今年1到3月恢复执行案件33件,到昨天已执行掉17件。 执行中止10年一朝恢复执结 早在1996年,海宁的程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,向王某借了1万元。当时程某在借条上承诺1年后就归还,但是1年后程某食言。1998年8月,王某起诉到海宁法院,法院判决程某偿还1万元及相应利息。 判决生效后,程某依然没有还款,王某只好申请法院执行。无奈程某长期出门在外,下落不明,执行陷入僵局。2000年2月,该案中止执行。 这一中止就是10年。今年2月的一天,王某跑到海宁法院申请恢复执行,因为他发现被执行人程某的妻子在当地一所学校教书,有稳定的收入。执行人员当即核实了王某提供的情况,该案于是正式恢复执行。执行人员立即向银行查询,发现程某之妻有存款1.4万多元,便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冻结了该账户,并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。 这次,程某授权妻子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,偿还了债务本息11000元。 执结一起案件接通一份友情 一份战友情随着一件案件的恢复执行慢慢复苏。朱某和周某是战友,但因为借款的事,战友情几乎走到了尽头。周某曾向一家农村信用社借款5万元,担保人就是朱某。因周某到期未归还借款,信用社起诉到海宁法院。2003年8月,海宁法院判令周某偿还借款及利息,并由担保人朱某承担连带责任。
当年,因周某未归还借款,朱某向信用社履行了担保责任。2004年2月,朱某向周某追偿,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立案执行3个月,但因被执行人周某长期外出,下落不明,且无财产可供执行,案件只好执行终结。 时隔4年,朱某又发现了周某的行踪,于是立即申请海宁法院恢复执行程序。执行人员翻出案卷,重新开始采取执行措施。通过调查,法院发现周某已具有偿还能力,就立即传唤周某。面对执行人员的说服教育,周某表达了对昔日故友的愧疚之情,并同意偿还朱某债款及利息。 有财产线索可当场恢复执行 海宁法院介绍,今年1月到3月,该院恢复执行案件33件,执行标的金额144万余元;执行掉17件,执行到74万余元。该院执行人员告诉记者,这些恢复执行的案件中有的是十多年前中止执行的,但只要有了财产线索,这些陈年旧案同样会“起死回生”。接到债权人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后,法院会在24小时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是否属实进行审查,如果属实就当场恢复执行程序。这就提醒债权人,对“老赖”要打“持久战”;同时这也警示“老赖”,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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